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 發表前請先搜索存档,參考舊討論中的内容可節省您的時間。 |
- [協作] 第二十四次动员令於7月4日至9月6日間舉行,歡迎踴躍參與。
- [公告] 替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越南與朝鮮半島歷代君主命名常規、增修標點符號格式手冊連接號章節及增修日期和數字格式手冊年月日章節已經通過。
- [公告] 确立使用外界自由授权文本的署名指引、限制「中華台北」一詞的可使用情形及仲裁機制正在公示,如有意見請盡快提出。
- [公告] 社羣正就特色内容的命名發起意見徵求,歡迎踴躍參與。
- [討論] 互助客栈正在討論請求實現部分標點符號的全半角自動跳轉及隐藏桌面版网页新的语言变体列表,歡迎踴躍參與。
- [討論] 社羣正在討論允許在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外達成存廢共識、检讨不限期封禁的用户页标记、尚在规划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是否应独立成文、增補運動員收錄標準、允许以G5快速删除仅有繁简差异的标题、POINT更名为“不要为證明观点而製造反面案例”、重寫中國歷代君主命名常規及進一步限制「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等詞的可使用情形等方針與指引議題,歡迎踴躍參與。
- [討論] 社羣正在討論Abuse Filter的中文譯名及藝人模板基於藝人性別、類型或成員數量分別染色的恰當性,歡迎踴躍參與。
存檔 | ||||||||||||||||||||||||||||||||||||||||||||||||||||||||||||||||||||||||||||||||||||||||||||||||||||||||||||||||||||||||||||||||||||||||||||||||||||||||||||||||||||||||||||||||||||||||||||||||||||||||||||||||||||||||||||||||||||||||||||||||||||||||||||
|---|---|---|---|---|---|---|---|---|---|---|---|---|---|---|---|---|---|---|---|---|---|---|---|---|---|---|---|---|---|---|---|---|---|---|---|---|---|---|---|---|---|---|---|---|---|---|---|---|---|---|---|---|---|---|---|---|---|---|---|---|---|---|---|---|---|---|---|---|---|---|---|---|---|---|---|---|---|---|---|---|---|---|---|---|---|---|---|---|---|---|---|---|---|---|---|---|---|---|---|---|---|---|---|---|---|---|---|---|---|---|---|---|---|---|---|---|---|---|---|---|---|---|---|---|---|---|---|---|---|---|---|---|---|---|---|---|---|---|---|---|---|---|---|---|---|---|---|---|---|---|---|---|---|---|---|---|---|---|---|---|---|---|---|---|---|---|---|---|---|---|---|---|---|---|---|---|---|---|---|---|---|---|---|---|---|---|---|---|---|---|---|---|---|---|---|---|---|---|---|---|---|---|---|---|---|---|---|---|---|---|---|---|---|---|---|---|---|---|---|---|---|---|---|---|---|---|---|---|---|---|---|---|---|---|---|---|---|---|---|---|---|---|---|---|---|---|---|---|---|---|---|---|
| ||||||||||||||||||||||||||||||||||||||||||||||||||||||||||||||||||||||||||||||||||||||||||||||||||||||||||||||||||||||||||||||||||||||||||||||||||||||||||||||||||||||||||||||||||||||||||||||||||||||||||||||||||||||||||||||||||||||||||||||||||||||||||||
| 早於10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
| # | 💭 話題 | 💬 | 👥 | 🙋 最新發言 | 🕒 (UTC+8) |
|---|---|---|---|---|---|
| 1 | 來源自行拍攝照片拍到coser,版權歸來源、coser還是coser所扮演的角色? | 1 | 1 | Jimmy-bot | 2026-07-13 16:14 |
| 2 | 有關以下頁面(植物)是否要多加小標題 | 4 | 3 | Happyseeu | 2026-07-06 08:35 |
| 3 | XX年背景作品和XX年背景虛構作品相關分類 | 3 | 2 | Nostalgiacn | 2026-07-13 18:29 |
| 4 | 請問這2個頁面適合合併在一起嗎? | 2 | 2 | Ericliu1912 | 2026-07-11 04:51 |
| 5 | 請求判斷 | 9 | 2 | Sanmosa | 2026-07-09 10:52 |
| 6 | 請問這算是廢棄草稿還是翻譯拙劣? | 2 | 2 | Hamish | 2026-07-06 08:25 |
| 7 | 請求判斷「孫詠嵐」是否符合人物關注度要求 | 3 | 2 | ~2026-38017-74 | 2026-07-05 22:53 |
| 8 | 逝世人物列表收錄問題 | 50 | 8 | DarkWizardCody | 2026-07-13 16:17 |
| 9 | 有關小小作品的提問? | 1 | 1 | 1F616EMO | 2026-07-05 08:09 |
| 10 | 機場照片拍甚麼? | 4 | 3 | Cwek | 2026-07-07 17:20 |
| 11 | 關於「東門站 (深圳市)」條目的申訴 | 1 | 1 | Srapoj | 2026-07-11 05:23 |
| 12 | 小破孩系列词条草稿编写协助 | 2 | 1 | 乞乞乞乞丐 | 2026-07-10 20:10 |
| 13 | 關於NHK系列條目的用語翻譯 | 3 | 2 | Bigmorr | 2026-07-13 07:09 |
| 發言更新圖例 |
|---|
|
|
|
|
|
| 特殊狀態 |
| 已移動至其他頁面 或完成討論之議題 |
| 手動設定 |
| 當列表出現異常時, 請先檢查設定是否有誤 |
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 您可在回饋請求系統訂閱以收取特定主題相關討論通知。 |
如題,我記得以前如果可靠來源有提到死因,那麼死因是要寫的,如自然死亡、癌症、自殺、交通意外、暗殺、戰死、死刑等等,格式是「姓名(原文姓名),年齡,簡介,死因。」
但剛才我才發現,Portal:訃聞裡所有的人物都沒有寫死因了,我寫了也被刪掉。請問「訃聞不可寫死因」是新的規定嗎?此規定存放在哪裡?如此規定的理由是?---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6年6月28日 (日) 15:17 (UTC)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台灣化學學會 § RfC:「中国化学会」应當如何消歧義?| 1949年前 | 臺北 | 北京 | |
|---|---|---|---|
| 臺北會更名前 | 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 | 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现状 | 台灣化學學會 | 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擬議方案1 | 新建中國化學會 (南京) | 台灣化學學會 (拆出大陆时期的内容) |
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擬議方案2 | 新建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 — | 中國化學會 (北京) |
| 擬議方案3 | 新建中國化學會歷史 | — | 中國化學會 |
| 重组方案4 | 中國化學會#历史 | 台灣化學學會 (拆出大陆时期的内容) |
中國化學會 (合并民国时期的内容) |
注:(上述各主題的擬議方案1—3是相互獨立的)[上述擬議方案1—3中,各主題是相互獨立的],[請指出對於每一個主題你的傾向,而非僅說「我支持方案1」等]。
在「中華民國」條目資訊框中,是否應放置一幅位置圖?如認為應予放置,敬請就適合採用之地圖、圖說及呈現方式提出意見。
- 背景
您好,感謝各位先前就本條目資訊框地圖問題所作之討論。前次討論中,各方曾就地圖涉及之領土範圍、法律解釋、中立觀點、可供查證及非原創研究等問題提出不同意見,最終為避免爭議擴大並維持條目穩定,暫以不放置任何地圖作為處理方式。相關內容詳見前次討論。
本人無意逕自恢復任何既有地圖版本,亦不擬重新延續前次已反覆討論之法律解釋、領土範圍、蒙古國、唐努烏梁海或其他爭議邊界之法律地位問題。惟就條目之資訊呈現而言,若國家條目之資訊框長期欠缺位置圖,可能不利於讀者迅速辨識中華民國之地理位置,並影響資訊完整性及整體閱讀體驗。因此,本人認為不放置任何地圖較適合作為爭議尚未解決時之暫時安排,而不宜逕視為本議題之永久處理結果。
本次徵求意見僅就資訊框是否應放置位置圖,以及適合採用之地圖、圖說、呈現方式與相關限制,廣泛聽取其他編者意見。希望各方能在尊重前次討論及維持條目穩定之基礎上,尋求兼顧條目功能、中立性、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及各方合理關切之處理方式,並形成較為明確且穩定之共識。
在新共識形成以前,自應繼續維持目前不放置地圖之狀態,不宜由任何一方逕自恢復或加入具有爭議之版本;惟亦盼本議題不因目前之暫時安排而就此擱置,尚祈各位就資訊框是否應放置位置圖及其具體呈現方式提出意見。
- 候選方案
- 方案一:維持現狀。資訊框繼續不放置任何地圖,直至另有新共識形成為止。
- 方案二:放置現行實際統治地區位置圖(例)。於資訊框放置一幅顯示中華民國政府現行實際統治地區地理位置之地圖,並恢復原圖說。
- 方案三:其他方案。由參與者提出其他具體地圖、圖說、呈現方式或限制條件,以供討論。
- 徵求意見事項
敬請參與者就下列問題提出意見:
- 資訊框是否有放置位置圖之必要?
- 若有放置地圖之必要,是否宜僅顯示中華民國政府現行實際統治地區?
- 上述圖說是否足以明確區分「實際統治地區」與「全部領土範圍或領土主張」?
- 候選地圖之來源及繪製方式,是否符合中立觀點、可供查證及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 是否另有較能兼顧條目功能與各方合理關切之方案?
請參與者說明所支持之方案及其理由。相關意見宜以維基百科方針、可靠來源、地圖之實際內容及資訊框功能為依據,而不宜僅以政治立場或對其他編者之評價作為理由。
lauid 2026年6月13日 (六) 03:41 (UTC)@AT、Jackyming、Ericliu1912、Sanmosa、Owennson、神秘悟饭、日期20220626: (抱歉我叫了AT與Jackyming你們兩位,但由於「韓國起源論」條目同時有日韓文來源,AT又是管理員,我認為叫你們關注此條目可能有幫助)
背景: 有關韓國人對這條目的反應可參見納木維基的「한국기원설」(en, ja)。簡單而言,他們認為這是徹徹底底的網路謠言,是日本網路右翼出於反韓情緒炮制並成功散播到中文網路世界的網路謠言。
英維:
先前,英維曾經有建立幾次,但都出於原創研究和/或非中立觀點被刪除:en:Wikipedia:Articles for deletion/South Korean cultural claims、en:Wikipedia:Articles for deletion/South Korean cultural claims (2nd nomination)、en:Wikipedia:Articles for deletion/Korea origin theory。納木維基甚至稱來自香港的「Korea origin theory」主編Owennson,是中國人為中傷韓國人所翻譯(생성자가 홍콩에 거주 중인 것을 보아 역시 중국인의 의도적인 한국 음해로 보인다
)。
日維: 最近,日維編者也發現「韓國起源論」條目有很多問題——ja:Wikipedia:削除依頼/韓国起源説の一覧、ja:Wikipedia:削除依頼/韓国起源説、ja:Wikipedia:削除依頼/韓国起源説 20260529,最後在2026年6月,他們也刪除了「韓国起源説」的相關條目。我對這次提刪感到驚豔,所以請精通日韓文、並對中文有研究的日維提刪者讀一下中維的「韓國起源論」,他認為中維的「韓國起源論」條目內容有曲解原文、原創研究等問題。
需求: 依照日維提刪者說法,我認為「韓國起源論」這條目嚴重違反中維的三大內容方針(WP:V、WP:NPOV、WP:NOR)、且有誹謗嫌疑。條目需要重寫甚至考慮刪除。可是從由於潛在編輯幅度極大,從討論頁面來看,多數編者對試圖修正的嘗試極為不友善。所以我認為需要讓更多人發現問題,並徵求意見,取得大幅度修改、以致刪除「韓國起源論」的共識。
「韓國起源論」已經嚴重困擾韓國人多年。甚至蔓延至現實世界。在新的網路時代,是時候要停止這樣的趨勢了。--Saimmx(留言) 2026年6月20日 (六) 08:53 (UTC)RfC摘要:目前中國歷史相關分類同時採用「古代中國」、「中國上古時代」及「帝制中國」等不同分期概念,範圍互有重疊,亦造成子分類歸屬混亂。現提議依下列方式重整:
- 「中國史前文化」更名為「中國史前史」,「中國青銅時代」列為其子分類;
- 「古代中國」更名為「中國古代史」;
- 「中國上古時代」更名為「中國上古史」,範圍以先秦為主;
- 「帝制中國」更名為「中國中古史」,範圍為秦統一至清初;
- 「中國近代史」範圍為晚清至1949年;
- 「中華民國歷史」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維持現有分類。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Talk:台灣化學學會 § RfC:「中国化学会」应當如何消歧義?| 1949年前 | 臺北 | 北京 | |
|---|---|---|---|
| 臺北會更名前 | 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 | 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现状 | 台灣化學學會 | 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擬議方案1 | 新建中國化學會 (南京) | 台灣化學學會 (拆出大陆时期的内容) |
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擬議方案2 | 新建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 — | 中國化學會 (北京) |
| 擬議方案3 | 新建中國化學會歷史 | — | 中國化學會 |
| 重组方案4 | 中國化學會#历史 | 台灣化學學會 (拆出大陆时期的内容) |
中國化學會 (合并民国时期的内容) |
注:(上述各主題的擬議方案1—3是相互獨立的)[上述擬議方案1—3中,各主題是相互獨立的],[請指出對於每一個主題你的傾向,而非僅說「我支持方案1」等]。
目前中文维基的微型行星是由英文条目 Minor planet 翻译过来的,其实应当译为“小行星”。但可能是因为小行星这一条目已经创立(翻译自英文条目Asteroid),作者生创了一个名字“微型行星”。但这两个英文词汇在中文里的翻译完全一样,都是“小行星”(参见中国天文学名词委员会)。英文维基也有讨论要合并两条目,但因为语言习惯和历史遗留问题而保留,中文维基为区分这两个条目而生造一个词汇只会造成混乱。(特别是还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条目叫微行星。)
我觉得对此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仿照日文维基,将微型行星的条目内容合并到小行星条目中成为一个单一统一的小行星条目。
另一个方法是将目前的小行星移动到一个新的词条,比如叫传统小行星,不具有分类意义,对应英文的Asteroid。然后将现在的微型行星移入空出来的小行星条目,对应英文的 Minor planet。(这个操作应该需要管理员权限。)
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方法,对两个条目的改动都很小,保持和英语维基条目的一一对应,方便以后的内容更新。不知道大家意见如何?Louer2(留言) 2026年6月18日 (四) 14:35 (UTC)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台灣化學學會 § RfC:「中国化学会」应當如何消歧義?| 1949年前 | 臺北 | 北京 | |
|---|---|---|---|
| 臺北會更名前 | 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 | 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现状 | 台灣化學學會 | 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擬議方案1 | 新建中國化學會 (南京) | 台灣化學學會 (拆出大陆时期的内容) |
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擬議方案2 | 新建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 — | 中國化學會 (北京) |
| 擬議方案3 | 新建中國化學會歷史 | — | 中國化學會 |
| 重组方案4 | 中國化學會#历史 | 台灣化學學會 (拆出大陆时期的内容) |
中國化學會 (合并民国时期的内容) |
注:(上述各主題的擬議方案1—3是相互獨立的)[上述擬議方案1—3中,各主題是相互獨立的],[請指出對於每一個主題你的傾向,而非僅說「我支持方案1」等]。
在「中華民國」條目資訊框中,是否應放置一幅位置圖?如認為應予放置,敬請就適合採用之地圖、圖說及呈現方式提出意見。
- 背景
您好,感謝各位先前就本條目資訊框地圖問題所作之討論。前次討論中,各方曾就地圖涉及之領土範圍、法律解釋、中立觀點、可供查證及非原創研究等問題提出不同意見,最終為避免爭議擴大並維持條目穩定,暫以不放置任何地圖作為處理方式。相關內容詳見前次討論。
本人無意逕自恢復任何既有地圖版本,亦不擬重新延續前次已反覆討論之法律解釋、領土範圍、蒙古國、唐努烏梁海或其他爭議邊界之法律地位問題。惟就條目之資訊呈現而言,若國家條目之資訊框長期欠缺位置圖,可能不利於讀者迅速辨識中華民國之地理位置,並影響資訊完整性及整體閱讀體驗。因此,本人認為不放置任何地圖較適合作為爭議尚未解決時之暫時安排,而不宜逕視為本議題之永久處理結果。
本次徵求意見僅就資訊框是否應放置位置圖,以及適合採用之地圖、圖說、呈現方式與相關限制,廣泛聽取其他編者意見。希望各方能在尊重前次討論及維持條目穩定之基礎上,尋求兼顧條目功能、中立性、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及各方合理關切之處理方式,並形成較為明確且穩定之共識。
在新共識形成以前,自應繼續維持目前不放置地圖之狀態,不宜由任何一方逕自恢復或加入具有爭議之版本;惟亦盼本議題不因目前之暫時安排而就此擱置,尚祈各位就資訊框是否應放置位置圖及其具體呈現方式提出意見。
- 候選方案
- 方案一:維持現狀。資訊框繼續不放置任何地圖,直至另有新共識形成為止。
- 方案二:放置現行實際統治地區位置圖(例)。於資訊框放置一幅顯示中華民國政府現行實際統治地區地理位置之地圖,並恢復原圖說。
- 方案三:其他方案。由參與者提出其他具體地圖、圖說、呈現方式或限制條件,以供討論。
- 徵求意見事項
敬請參與者就下列問題提出意見:
- 資訊框是否有放置位置圖之必要?
- 若有放置地圖之必要,是否宜僅顯示中華民國政府現行實際統治地區?
- 上述圖說是否足以明確區分「實際統治地區」與「全部領土範圍或領土主張」?
- 候選地圖之來源及繪製方式,是否符合中立觀點、可供查證及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 是否另有較能兼顧條目功能與各方合理關切之方案?
請參與者說明所支持之方案及其理由。相關意見宜以維基百科方針、可靠來源、地圖之實際內容及資訊框功能為依據,而不宜僅以政治立場或對其他編者之評價作為理由。
lauid 2026年6月13日 (六) 03:41 (UTC)我希望(×)删除页面三自爱国教会,但我尚没有资格发布存废讨论,请协助。 关于页面删除,我的理据如下:
1.“三自爱国教会”的讲法本身不是一个通用的学术或官方分类术语,也缺乏作为独立条目所需的持续关注度。Google搜索这个关键词,除了这篇词条本身就找不出什么一模一样的表述了。如果要表达受中共认可的教会,俗称也一般是“三自教会”。
2.中国天主教不可能“自养自传”,本词条把三大基督宗教在大陆的状况硬凑到一起是无理据的。与普世教会共融是《天主教教理》规定的(参考第816条);《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章程》第三条自己是这么讲的:本团体宗旨为:以圣经和圣传为依据,本着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圣而公教会的传统和梵二大公会议精神,维护信德宝库,藉圣神赐予的恩宠,宣传福音,广扬圣教……(后略)当然有人可能会指出中共本身就有“天主教三自”之类的讲法,但这种反例无非表述出现在50年代,尚在“全面反对罗马教廷”时期或者稿件作者不专业两者情况。
3.本条目杂揉了很多理应属于条目三自爱国运动的内容,且三自爱国运动被错误重定向到本页面。建议(×)删除并撤销三自爱国运动到三自爱国教会的重定向。--Yu Nuomin(留言) 2026年6月27日 (六) 08:54 (UTC)近期留意到一些列出大型赛事转播商的列表当中,“台湾”被部分用户改为“中华台北”,虽说国际体育组织因为技术原因,都以“Chinese Taipei”称呼台湾,然而中华台北终究不是一个地理名词,而是台湾参加国际体育赛事及国际体育事务时使用的名义。早在2017年台北世大运,就出现过“Chinese Taipei is long and narrow”这样的笑话,引发台湾民众的不满。本站早前也有人在一些赛事条目中将举办地点一列中的台湾/中华民国改成中华台北,引起争议。可见“中华台北”在非赛务场合当中的使用明显是反常识的。
由此个人提议在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处添加下述条文,明确规定“中华台北”仅限赛务场合当中使用,非赛务场合需参照CS4D其余章节之规定使用:
- ※ 此處原有{{比較條文}}模板內容,因節省徵求意見摘要篇幅而省略,請至有關討論頁查看
注:这里的“非官方机构及国际活动相关的场合”包括(仅作为参考,不需要写在条文里,可能有遗漏):
- 中华民国(自1981年3月23日起,下同)所派出的体育代表团及其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选手、教练员、领队等)使用“中华台北”的名义参加国际比赛
- 中华民国所派出的比赛官员(包括但不限于裁判、技术官员等)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参与国际比赛执法
- 中华民国籍人士代表“中华台北”参与国际体育组织官员选举、在国际体育组织任职等(例如AIBA前主席兼IOC前委员吳經國)
- 中华民国的体育组织对外使用“中华台北”的名义参与国际体育事务
对于涉及地理用词这一块,如果历届赛事表头上写的是“举办协会”之类的(例如世界田联洲际巡回赛#金标赛事),那就可以填中华台北。但如果历届赛事表头写的是“主办国家/地区”(世界大學運動會#歷屆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那仍旧还是应该填台湾或者中华民国,此时非要写中华台北就只能加入注释。当然类似的表格,表头到底是用“主办协会”还是“主办国家/地区”这一点,不用多说肯定是先到先得。
以上。鉴于时间有限,没来得及组织好语言,还请见谅。--💊✖️2️⃣3️⃣(留言) 2026年5月25日 (一) 09:13 (UTC)近期查看中国足球运动相关条目时,发现信息框模板{{Infobox sport overview}}存在未翻译内容。已翻译的参数名称也存在模糊不清问题,希望借此机会拉齐一下理解:
- {{{first}}},译作“首次出賽”——“首次出賽”主体不明确,目前多用作该地区足球运动历史上第一场比赛的举行时间,但没表明是谁“首次出賽”,因而也可以指整个地区代表队的首场比赛。
- {{{registered}}},译作“登記成員”——同样主体不明确,可以指该地区的体育协会数量,也可以指登记在{{{union}}}(治理单位)下的运动员人数。
- {{{national_list}}},header英文为“National competitions”,译作“國內競賽”——但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对该参数对应的是什么类型的竞赛均无共识:有认为是国内竞赛(例如w:Football in England、w:Football in Italy、德国足球运动),也有认为是国家队/代表队竞赛(例如w:en:Football in Brazil、中国足球运动)。
- {{{club_list}}},header英文为“Club competitions”,译作“俱樂部競賽”——翻译没问题,但这个类别很奇怪。如果“National competitions”指国内赛事,“Club competitions”就没有内容可写;如果“National competitions”指国家队/代表队赛事,“Club competitions”不清楚如何处理俱乐部国际赛事。
- {{{intl_list}}},header英文为“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s”,译作“國際競賽”——翻译没问题,但如上所述,这个竞赛类别和{{{club_list}}}与{{{national_list}}}存在冲突,要么分成国内/国际,要么分成代表队/俱乐部,目前的三种竞赛类别界限很模糊。
- header“觀眾紀錄”下的{{{match}}}和{{{league}}},英文分别为“Single match”和“Season”,中文前者未翻译,后者译作“球季”——从参数名看,{{{match}}}可能指该地区历史单场比赛观众纪录,但{{{league}}}就很难理解,不清楚是指联赛的单场比赛观众纪录,还是指整个联赛赛季的观众纪录。
参考資料
來源自行拍攝照片拍到coser,版權歸來源、coser還是coser所扮演的角色?
有關以下頁面(植物)是否要多加小標題
目前發現以下植物的頁面導言都過長,是否要加====把一部份形態的內容放進去
。尖瓣芹
目前就只看了這些頁面,估計還有更多頁面也是有同樣的問題
請教一下,謝謝
JeffreyN06(留言) 2026年6月28日 (日) 17:56 (UTC)
- 矮小丝瓣芹 等还好吧。条叶丝瓣芹 这种是有点长,主要是许多细节数据,分章节我觉得没问题。导言该有多长,站内有时无明确共识。--YFdyh000(留言) 2026年6月28日 (日) 19:03 (UTC)
- 還有這個的异名西藏丝瓣芹,是怎樣來的?好像只有在中國高等植物數據庫全庫中的,种下等级出現過--JeffreyN06(留言) 2026年6月29日 (一) 08:32 (UTC)
XX年背景作品和XX年背景虛構作品相關分類
處理Wikipedia:命名一致性決議#小說涉及的分類時,發現英維正討論將XX年背景虛構作品(Fiction set in the XX年)批量轉為XX年背景作品(Works set in XX年)。中維相關分類由於翻譯自英維的分類系統,所以也面臨類似的問題。技術上,作品是包括虛構和非虛構(紀錄片、歷史著作、文件),一般電影是虛構,但是小部分紀錄片電影是非虛構的,電視劇亦然,小說(Novel)也有虛構和紀實文學。
英維的分類樹狀圖解釋:
- 各世紀背景作品(Works)
- 各年代背景作品(Works)
- 1990年代背景作品(Works)
- 1998年背景虛構作品(Fiction)
- 1990年代背景作品(Works)
- 各年代背景作品(Works)
- 各世纪背景虛構作品(Fiction)
- 各年代背景虛構作品(Fiction)
- 各年背景虛構作品(Fiction)
- 1998年背景虛構作品(Fiction)
- 各年背景虛構作品(Fiction)
- 各年代背景虛構作品(Fiction)
因為虛構作品條目佔大多數,有足夠數量建立各年分類,而非虛構作品數量不足,通常放置在各年代作品的相關分類。
不過實際上,目前中維大部分相關分類都是「XX年背景作品」,所以並沒有區分出非虛構作品。只有少量條目,因為翻譯自英維,條目下分類也整套翻譯過來。船小好調頭,當前英維存廢討論主流是將「各世纪背景虛構作品」側所有分類合併到「各世紀背景作品」。各位怎麼看。--Nostalgiacn(留言) 2026年6月29日 (一) 10:10 (UTC)
- 如果本站分類主流確實不用「虛構」,那未嘗不可全部併回。畢竟還有過度分類之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7日 (二) 10:11 (UTC)
基於中維條目數量和分類現狀,現階段分類非必要,不細分到虛構作品(Fiction),使用更為通用的作品(Works)。我先按這個原則處理分類,還有跨維基連結。--Nostalgiacn(留言) 2026年7月13日 (一) 10:29 (UTC)
請問這2個頁面適合合併在一起嗎?
AVN獎裡面已經包含得獎名單了,成人影片新聞最佳新星獎適不適合併入--~2026-37735-19(留言) 2026年7月1日 (三) 10:30 (UTC)
- @~2026-37735-19:我覺得可以合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10日 (五) 20:51 (UTC)
請求判斷
想請求各位協助判斷「印加坡」陰謀論[1][2][3]是否滿足收錄標準的主題。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7月2日 (四) 02:27 (UTC)
- 要单独写这个词,两可吧。扩充反印度情緒比较好吧。--YFdyh000(留言) 2026年7月2日 (四) 14:42 (UTC)
- @YFdyh000:條目標題會調整,因為我想寫的東西的主體是陰謀論而非「印加坡」,這裏提「印加坡」只是想讓有意回應的用戶一看就知道我在說甚麼事情而已。這個陰謀論與一般的反印度情緒的主要分別在於這不是國家/地區內部散播的,而是自一個國家至另一個國家散播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7月2日 (四) 22:57 (UTC)
- 我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就“主要分别”这点。--YFdyh000(留言) 2026年7月2日 (四) 23:02 (UTC)
- @YFdyh000:「自一個國家至另一個國家散播」的情形可被視為外部勢力干預,另一方面新加坡政府為此祭出《网络犯罪危害法令》(Online Criminal Harms Act)下令屏蔽相關帖文,這使得這個陰謀論超脫了一般「排外情緒」的範疇,而落入了政治事件的範疇。此外,個人觀察到這個陰謀論在中國大陸的網絡社羣有朝著連帶新加坡整體、新加坡政府與新加坡華人一同攻擊的趨勢,因此這也不完全僅是單純的「反印度情緒」。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7月3日 (五) 01:48 (UTC)
- 中国政府屏蔽和回应称他国声音干涉内政,不是一样的吗。来源有强调“目前没有证据显示,有关贴文是任何政府协调发起的行动。”,所以政治事件也只能是新加坡政府的单方面重视和行动。普通个体(网民)的批评是否达不到收录标准及必须介绍,也未必能归纳为同一种声音?--YFdyh000(留言) 2026年7月3日 (五) 02:34 (UTC)
- @YFdyh000:「自一個國家至另一個國家散播」的情形可被視為外部勢力干預,另一方面新加坡政府為此祭出《网络犯罪危害法令》(Online Criminal Harms Act)下令屏蔽相關帖文,這使得這個陰謀論超脫了一般「排外情緒」的範疇,而落入了政治事件的範疇。此外,個人觀察到這個陰謀論在中國大陸的網絡社羣有朝著連帶新加坡整體、新加坡政府與新加坡華人一同攻擊的趨勢,因此這也不完全僅是單純的「反印度情緒」。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7月3日 (五) 01:48 (UTC)
- 我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就“主要分别”这点。--YFdyh000(留言) 2026年7月2日 (四) 23:02 (UTC)
- @YFdyh000:條目標題會調整,因為我想寫的東西的主體是陰謀論而非「印加坡」,這裏提「印加坡」只是想讓有意回應的用戶一看就知道我在說甚麼事情而已。這個陰謀論與一般的反印度情緒的主要分別在於這不是國家/地區內部散播的,而是自一個國家至另一個國家散播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7月2日 (四) 22:57 (UTC)
請問這算是廢棄草稿還是翻譯拙劣?
使用者:-Zest/沙盒,使用者:Ngjunkaiha/โปรแกรมหน้า..วิญญาณอาฆาต,使用者:T Gordon Cheng/已被刪除條目內容/科學偵探團--~2026-38147-67(留言) 2026年7月3日 (五) 13:03 (UTC)
請求判斷「孫詠嵐」是否符合人物關注度要求
本人認為「孫詠嵐」條目目前未能符合維基百科人物或音樂人相關關注度要求,並可能存在宣傳性條目問題,故請求社群協助判斷。 從條目內容來看,該人物為剛出道的新晉女歌手,公開作品及媒體報道均十分有限。條目主要內容包括其參與歌唱比賽、獲得比賽獎項、推出首支個人單曲及加入唱片公司等,整體較接近藝人履歷或出道宣傳資料,而非百科條目所要求的中立、概括及基於獨立來源的內容。 現有來源多數似乎屬活動新聞、派台紀錄、比賽主辦方或相關機構資料、娛樂宣傳文章及電台資料,未見足夠可靠、獨立且具深度的二手來源,能夠證明其在音樂界已有獨立於宣傳活動之外的持續公眾關注度。 本人認為,一般而言,僅以參加音樂比賽、獲得地區性或校園性獎項、推出一首單曲及少量娛樂宣傳報道作為基礎,並不足以支持建立獨立人物條目。若此類資料即可建立人物條目,可能會使維基百科變成新晉藝人的宣傳平台或履歷資料庫。 因此,本人建議社群考慮將本條目提刪,或至少移至草稿空間,待日後有更多獨立、可靠、具實質報道的來源,並能清楚證明其符合人物或音樂人關注度後,再考慮是否建立正式條目。 以上為本人根據現有來源及條目內容所作的意見,歡迎其他編者補充來源或提出不同看法。--~2026-38017-74(留言) 2026年7月3日 (五) 18:24 (UTC)
- 逐一比照WP:MUSIC,未见该人物符合任何收錄条件。支持删除。--重庆轨交18(留言) 2026年7月3日 (五) 23:24 (UTC)
- 請協助處理,謝謝--~2026-38017-74(留言) 2026年7月5日 (日) 14:53 (UTC)
逝世人物列表收錄問題
近期本人發現有用戶以內容簡潔為由而認為無須在逝世人物列表內描述該人士的離世原因,至於本人遇上的情況則為一名演員的離世,但亦因前述理由而被回退由本人添加的該演員代表作品等內容([5]),故本人詢問大家對逝世人物列表的收錄標準應如何?--黑色惡鬼 2026年7月4日 (六) 01:27 (UTC)
- 已經訂立標準,請看2026年7月逝世人物列表 #人物列表的記錄順序--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01:40 (UTC)
- 還是詢問其他用戶意見,並不是說閣下於上述表示已訂立標準才算。--黑色惡鬼 2026年7月4日 (六) 02:14 (UTC)
- 你可以製作一個更好的,我不是要反對你在逝世人物列表中增加介紹,而是需要訂立一個更好的,讓下次不會出現相同情況,我已經見過很多啦--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03:03 (UTC)
- 還是詢問其他用戶意見,並不是說閣下於上述表示已訂立標準才算。--黑色惡鬼 2026年7月4日 (六) 02:14 (UTC)
- 類似的問題我已經先用rfc模板問過了,但沒人要理會我。Portal talk:讣闻#Portal:訃聞是否不必也不可寫「死因」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6年7月4日 (六) 04:37 (UTC)
- 我認為不必--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04:46 (UTC)
- 「不必」的意思是「不必,也不可」,還是「不必,但要寫也可以(如果有可靠來源明確記載其死因)」?---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6年7月4日 (六) 04:53 (UTC)
- 如果是特別空難、疾病,可簡略,但自然老死就不需要--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05:15 (UTC)
- 「不必」的意思是「不必,也不可」,還是「不必,但要寫也可以(如果有可靠來源明確記載其死因)」?---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6年7月4日 (六) 04:53 (UTC)
- 我認為不必--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04:46 (UTC)
- 按照过往的话,模式是“姓名、(年龄)、主要职务头衔或者成就、(死因)”,我认为这样基本可以了。死因要看来源有没引述,主要是自然老死、病死、意外死(?),如果涉及病死基本描述提及“死因”。——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7月4日 (六) 04:57 (UTC)
- 我同意您的看法,特別是主要職務/成就是必須提供的,因為政治家/演員僅能辨識逝者的專業或行業,編者須扼要簡述逝者成名之處,謝謝。--Clithering(MMXXVI - 20周年簽到區) 2026年7月4日 (六) 05:47 (UTC)
- 其實本人認為如果該人士本身生前成名度不高的話,描述其過往的代表作品亦有助予讀者理解,但本人的確不明白為何此等內容則會被認為無須收錄。--黑色惡鬼 2026年7月4日 (六) 07:06 (UTC)
- 我是支持「姓名、(年齡)、主要職務頭銜或者成就(擇一)」,逝世原因的部分支持不寫出。逝世人物列表裡未達收錄標準的人物眾多,已有條目的人物大多維持簡潔。代表作品會變成個人判斷,列出哪一個或是全部列出?未達收錄標準的人物會變成寫得冗長。黑色惡鬼先生說「該人士本身生前成名度不高的話,描述其過往的代表作品亦有助予讀者理解」,既然生前知名度不高,其代表作為甚麼能夠成為讀者理解,這部作品具有全球性的知名度?或者是某個圈子裡的代表作?--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0:47 (UTC)
- 本人反而想問T君,閣下對該相關內容之要求為「添加讓讀者易於理解的內容」還是「內容必須以簡潔為重」?--黑色惡鬼 2026年7月4日 (六) 12:58 (UTC)
- 我對相關條目的理解是,訃聞的功用只在於告知某個領域的某人物離世了,有來源的話讀者可以自行前往連結進一步延伸閱讀,經常寫訃聞的使用者已經有默契使用近似格式,當然理解閣下有疑慮,不過默契共識明確寫出也是好的。我其實蠻讚嘆逝世人物條目有這樣的格式很不簡單,有來源而也不會流於瑣碎,維護不易,很感謝前人付出的心力,因此我支持維持簡潔。--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3:54 (UTC)
- 最近逝世人物列表的"簡潔程度"多少令我感到困惑。以最近一名逝世人士為例(比爾·亞徹(英語:Bill Archer),98歲,美國政治人物。),我無法理解單就一名「美國政治人物」而言,他的知名度在哪,他具體其實是幹什麼,以及為何要收錄於逝世人士列表,尤其是中維的逝者列表是接納紅鏈和綠鏈(非中文內容)人物的。「美國政治人物」太空泛了,不同讀者的聯想和解讀隨時迴異甚鉅,例如可以是街頭抗爭者,異見人士,地區議員,國會議員,內閣官員,次官,幕僚,甚至是獨裁者或派傳單的,過度"簡潔"猶如缺乏關鍵要點,令我瀏覽列表時看得不明所以,閱讀倍感吃力,往往要點擊進入條目才"揭曉"逝者的真正身份。這導致閱讀時間加長,失卻列表一讀即明的原意,尤其是鏈接的條目很多時其實太短和寫得不是太好。不知各位有沒有同感,抑或只是我這樣覺得?--Clithering(MMXXVI - 20周年簽到區) 2026年7月6日 (一) 14:21 (UTC)
- 所以我们项目容许收“红链”死人,以及“MOS:UNDERLINK(不要让人什么都点链接进去看)”的情况,适当的死者生平成就、死因(基于来源)应该更好。——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7月7日 (二) 03:13 (UTC)
- 最近逝世人物列表的"簡潔程度"多少令我感到困惑。以最近一名逝世人士為例(比爾·亞徹(英語:Bill Archer),98歲,美國政治人物。),我無法理解單就一名「美國政治人物」而言,他的知名度在哪,他具體其實是幹什麼,以及為何要收錄於逝世人士列表,尤其是中維的逝者列表是接納紅鏈和綠鏈(非中文內容)人物的。「美國政治人物」太空泛了,不同讀者的聯想和解讀隨時迴異甚鉅,例如可以是街頭抗爭者,異見人士,地區議員,國會議員,內閣官員,次官,幕僚,甚至是獨裁者或派傳單的,過度"簡潔"猶如缺乏關鍵要點,令我瀏覽列表時看得不明所以,閱讀倍感吃力,往往要點擊進入條目才"揭曉"逝者的真正身份。這導致閱讀時間加長,失卻列表一讀即明的原意,尤其是鏈接的條目很多時其實太短和寫得不是太好。不知各位有沒有同感,抑或只是我這樣覺得?--Clithering(MMXXVI - 20周年簽到區) 2026年7月6日 (一) 14:21 (UTC)
- 我對相關條目的理解是,訃聞的功用只在於告知某個領域的某人物離世了,有來源的話讀者可以自行前往連結進一步延伸閱讀,經常寫訃聞的使用者已經有默契使用近似格式,當然理解閣下有疑慮,不過默契共識明確寫出也是好的。我其實蠻讚嘆逝世人物條目有這樣的格式很不簡單,有來源而也不會流於瑣碎,維護不易,很感謝前人付出的心力,因此我支持維持簡潔。--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3:54 (UTC)
- 本人反而想問T君,閣下對該相關內容之要求為「添加讓讀者易於理解的內容」還是「內容必須以簡潔為重」?--黑色惡鬼 2026年7月4日 (六) 12:58 (UTC)
- 我同意您的看法,特別是主要職務/成就是必須提供的,因為政治家/演員僅能辨識逝者的專業或行業,編者須扼要簡述逝者成名之處,謝謝。--Clithering(MMXXVI - 20周年簽到區) 2026年7月4日 (六) 05:47 (UTC)
- 死因對「逝世人物」這一主題顯然重要,而且描寫可以非常簡潔(如「自然老死」、「病逝」、「槍殺」之類),應當儘量保留。建議寫法,包含人物、生卒、職業及(或)知名職務或稱號、死因。——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4日 (六) 19:59 (UTC)
- 死因部分目前的共識是不寫出。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5日 (日) 04:17 (UTC)
- 能提供有關該共識的討論嗎?不能單憑閣下說「共識是不寫出」才算的。--黑色惡鬼 2026年7月5日 (日) 07:02 (UTC)
- 能翻出当时的讨论?偶然见到会写上(偶然找到的有2025年12月逝世人物列表,塔蒂亚娜·施洛斯伯格、“Pin”和“水”)。这个格式规范应该有专题(将全部“逝世人物列表”归入一个主题专题管理,并且建立专用编写格式规范)和普通格式规范中去提及。——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7月5日 (日) 08:02 (UTC)
- 有的人寫,有的人沒寫,有的人很簡潔,有的人寫得詳細,那怎辦?所以是不是看大部分的格式為何,儘量調整為格式一樣,對吧?我之前是跟著看到破壞後才關注相關條目,留意到有的使用者會協助新增內容調整格式,之前也順手編過幾次。J君提到enwiki有明言寫出格式,7月看到他開始寫。若是以往沒有,那麼就討論出以往沒明確的,現在就明確下來,寫在表頭。請考量長期維護相關條目的使用者,如果看到有格式不一樣的,有可能是後來新增,也有可能是偶爾來的新增他有關注的範圍的,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翻diff,沒有對齊格式的或許是後來新增沒留意的吧、就像是那個闖紅燈,連結就不附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5日 (日) 11:44 (UTC)
- 先说目前共识吧,亦或还是处于灰色地带。目前共识没有的话,应该考虑初步建立规范化(最好写在专题项目页,或者格式手册等),方便后来参与者跟进。同前,我的建议模式是“姓名、(年龄)、主要职务头衔或者成就、(死因)”,死因如果属于非自然死亡可以写简单死因(病死的具体病种、意外死的方式),具体描述根据来源描述来呈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7月5日 (日) 12:20 (UTC)
- 現在要考慮的是,大部分有清理。可能問題最大的會是死因。若要寫出來,先前已經移除的是否要加回?--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6日 (一) 03:22 (UTC)
- 查了以往列表,格式其實都差不多,可說蠻自成規範。社群直接就此確立共識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6日 (一) 03:29 (UTC)
- 先说目前共识吧,亦或还是处于灰色地带。目前共识没有的话,应该考虑初步建立规范化(最好写在专题项目页,或者格式手册等),方便后来参与者跟进。同前,我的建议模式是“姓名、(年龄)、主要职务头衔或者成就、(死因)”,死因如果属于非自然死亡可以写简单死因(病死的具体病种、意外死的方式),具体描述根据来源描述来呈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7月5日 (日) 12:20 (UTC)
- 有的人寫,有的人沒寫,有的人很簡潔,有的人寫得詳細,那怎辦?所以是不是看大部分的格式為何,儘量調整為格式一樣,對吧?我之前是跟著看到破壞後才關注相關條目,留意到有的使用者會協助新增內容調整格式,之前也順手編過幾次。J君提到enwiki有明言寫出格式,7月看到他開始寫。若是以往沒有,那麼就討論出以往沒明確的,現在就明確下來,寫在表頭。請考量長期維護相關條目的使用者,如果看到有格式不一樣的,有可能是後來新增,也有可能是偶爾來的新增他有關注的範圍的,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翻diff,沒有對齊格式的或許是後來新增沒留意的吧、就像是那個闖紅燈,連結就不附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5日 (日) 11:44 (UTC)
- 哪裡有共識?想像太豐富。2008年就有人呼籲要寫死因;實際看來,以前寫出死因也是通例。先前大量刪去人物死因,顯然不妥,建議暫行回退。倒是好奇幾時有訃聞報導特地不寫死因(除非不可考)?
- 無論如何,現在大家在這裡重新探討值不值得寫大也無妨。我的意見就是增益描述,有來源明示就可以寫。建議寫法上面講過了,也與以往用例相符,就不再重申。——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6日 (一) 03:17 (UTC)
- 另按往例,倒是同意@Jimmy Chan23所說,自然老死者可斟酌省略死因。——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6日 (一) 03:28 (UTC)
- 大致認同Eric君,此外本人認為如果逝者本身成名度不高的話,加入其曾參與的代表作品或成就可不是問題,至少該等資訊更能讓讀者可進一步理解,當然前提也是須附有相應來源。--黑色惡鬼 2026年7月6日 (一) 07:12 (UTC)
- ( π )题外话,本人在是次話題中,可留意到兩名邏輯明顯不穩定的用戶:
- 其中一名用戶,為堅持其所謂的「簡潔」,故刻意將本身可作為內容要素的資訊抹掉,並且甚至在沒有提供任何與其他用戶的商討記錄下揚言有關資訊為「共識是不寫出」,難聽說就是瞎說;
- 另一位用戶,較為喜歡在自己的用戶頁上炫耀自己過往創建頁面的往歷,然而實際上其自身無論在判斷力、邏輯力甚至編輯能力也有嚴重不足的問題,而本身的判斷力不足亦是容易錯誤地見風使舵的原因;
- 兩名用戶也有共通點:不懂得站在其他人的角度反觀自己,還請該兩名用戶檢閱及反思本人上述之問題。--黑色惡鬼 2026年7月6日 (一) 07:31 (UTC)
- ( π )题外话,本人在是次話題中,可留意到兩名邏輯明顯不穩定的用戶:
- 大致認同Eric君,此外本人認為如果逝者本身成名度不高的話,加入其曾參與的代表作品或成就可不是問題,至少該等資訊更能讓讀者可進一步理解,當然前提也是須附有相應來源。--黑色惡鬼 2026年7月6日 (一) 07:12 (UTC)
- 死因部分目前的共識是不寫出。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5日 (日) 04:17 (UTC)
- @Clithering、@Cwek、@Ericliu1912、@Jimmy Chan23、@Tisscherry、@克勞棣,現在總結整個話題,以下為經商討後大家認為的收錄標準格式:
- 「姓名,年齡(如有,否則以年齡不詳表示),出身地區及從事職業,知名成就、曾參演/創作的代表作品或出身團體(如有),死因(如有,自然逝世例外),(死訊發佈日期)(若沒有清晰說明逝者離世時間的情況下)」,此外前述所有內容須附有相應來源。
- 如認同本人上述的格式的話,請予「同上」,否則請提供合理理由。--黑色惡鬼 2026年7月7日 (二) 07:41 (UTC)
- 代表作品出身團體可省略(如果已經有該人的頁面)--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7日 (二) 07:49 (UTC)
- 不要再有這種敷衍讀者的想法,本人著重的不僅內容須圍繞重點,還有能讓讀者可容易理解,閣下上述說法也說明閣下並未有從其他人角度去想。--黑色惡鬼 2026年7月7日 (二) 10:21 (UTC)
- 代表作品出身團體可省略(如果已經有該人的頁面)+1。--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7日 (二) 10:29 (UTC)
- @Clithering、@Cwek、@Ericliu1912、@克勞棣,你們認同上方想法嗎?--黑色惡鬼 2026年7月7日 (二) 10:40 (UTC)
- 2026年7月逝世人物列表,目前的格式可以是這樣。我的想法還是同上,不因為某人想要。若通過後,閣下願意逐一補回?或是通過前維持原狀?但若通過後還是有的寫有的不寫?代表作或團體這個偏WP:FAN的內容會變成自由心證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7日 (二) 11:06 (UTC)
- 这些信息基本可以通过来源来抽——头衔、事迹、演艺者涉及的作品、死因。过往缺的,如果有能力的编辑自行补上,至少确立后新加入的列项建议如此规范格式,免得又吵这种灰色地带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7月7日 (二) 11:58 (UTC)
- @Jimmy Chan23、@Tisscherry,由始自終本人可沒有表示有關成就、團體出身跟代表作品必須加入,此等資訊其實可以選擇性加入,畢竟也有不少逝者曾參與的作品知名則較逝者本人高,然而你們則嫌此等資訊冗餘、愛好者內容,直言說,本人看見的是有兩個眼光仍未能長遠觀看的用戶在鑽牛角尖。--黑色惡鬼 2026年7月7日 (二) 12:27 (UTC)
- 你覺得可以加入就加入啦,之後又有另一個用戶討論此問題--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7日 (二) 12:29 (UTC)
- 回到這裏,基本上所有人皆表達了意見,不明白閣下因什麼仍然指責本人--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8:33 (UTC)
- 你覺得可以加入就加入啦,之後又有另一個用戶討論此問題--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7日 (二) 12:29 (UTC)
- 代表作品出身團體可省略(如果已經有該人的頁面)+1。--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7月7日 (二) 10:29 (UTC)
- 不要再有這種敷衍讀者的想法,本人著重的不僅內容須圍繞重點,還有能讓讀者可容易理解,閣下上述說法也說明閣下並未有從其他人角度去想。--黑色惡鬼 2026年7月7日 (二) 10:21 (UTC)
- 「死因」同樣要有相應可靠來源。---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6年7月7日 (二) 08:56 (UTC)
- 認同,已修改說法。--黑色惡鬼 2026年7月7日 (二) 09:07 (UTC)
- 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7日 (二) 10:10 (UTC)
- seem good.——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7月7日 (二) 11:58 (UTC)
- 認同,可以。-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6年7月7日 (二) 15:36 (UTC)
- 同上,但附帶以下幾項意見:
- 我嘗試按上述格式作了一個例子,請看看是否符合要求:「喬治·豪沃思爵士(英語:Sir George Howarth),77歲,英國政治人物,下議院議員(1986年—2024年)。(死訊發布日期)[1]」
- 十分感謝Sakamotosan在上面提醒維基百科有MOS:UNDERLINK。很多朋友似乎已忘記這一點,但此一指引是我們應該旗幟鮮明地高舉的。
- 很同意所有內容(包括如有的死因)都須有明確的參考來源支持,不應加入任何涉及猜度的資訊,我們寧可寧缺勿濫。
- --Clithering(MMXXVI - 20周年簽到區) 2026年7月7日 (二) 16:56 (UTC)
- 條目應當不用管道連結及額外外文名稱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12日 (日) 04:59 (UTC)
- 不太同意Eric君的看法,始終連結也有助讀者易於搜索,而且各地華人地區的翻譯也有所不同(如Taylor Swift,香港主要翻譯為「泰勒•斯威夫特」;而台灣則主要翻譯為「泰勒絲」等)。--黑色惡鬼 2026年7月12日 (日) 05:37 (UTC)
- 這些本來就應該用地區詞轉換。我說的其實是不用自行加上尊稱,比如「爵士」,除非條目如此命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13日 (一) 07:46 (UTC)
- 本人對誤解閣下意思的情況感到抱歉;至於有關尊稱問題,本人認為如果對方為皇室或貴族成員的話則可保留;然而若對方為非皇室或貴族出身的被冊封者的話,本人亦認為有些畫蛇添足。--黑色惡鬼 2026年7月13日 (一) 08:17 (UTC)
- 這些本來就應該用地區詞轉換。我說的其實是不用自行加上尊稱,比如「爵士」,除非條目如此命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13日 (一) 07:46 (UTC)
- 不太同意Eric君的看法,始終連結也有助讀者易於搜索,而且各地華人地區的翻譯也有所不同(如Taylor Swift,香港主要翻譯為「泰勒•斯威夫特」;而台灣則主要翻譯為「泰勒絲」等)。--黑色惡鬼 2026年7月12日 (日) 05:37 (UTC)
- 條目應當不用管道連結及額外外文名稱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7月12日 (日) 04:59 (UTC)
- 自然死亡也是死亡,病死、意外死可以写,老死就不能写,你们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来源有记载就写,抠这个有什么意思。反而是,代表成就、作品更容易被滥用,要么你写我写大家写拉出一大坨,写了半天还只是小圈子的代表根本没有认知度。讣闻的对象是全体读者,如果写出的代表成就、作品没有广泛影响力,那就不该写。->>Vocal&Guitar->>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10:32 (UTC)
- 很多人都會老死,多餘,只要列明其他死因就知道--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10:34 (UTC)
- 代表作品出身團體可省略(如果已經有該人的頁面)--Jimmy Chan23(留言) 2026年7月7日 (二) 07:49 (UTC)
参考資料
- ^ Thorp, Liam. Tributes as former Merseyside MP George Howarth dies. Liverpool Echo. 2026-07-06 [2026-07-06] (英语).
有關小小作品的提問?
機場照片拍甚麼?
我已經知道鐵路車站拍的標準照片是甚麼樣,基本上就是外觀、月台、大堂、出口。可是機場始終缺乏一套固定的拍照內容。不知道大家能否提議一些標準化的拍照?比如,可能要拍外觀、值機島、候機室、行李提取處?--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26年7月5日 (日) 04:14 (UTC)
- 好像没有严格规定。GA的有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德宏芒市国际机场、耶盧達加利機場,一般有空中拍摄的机场俯瞰全景、部分航站楼外观全景、控制塔、值机柜台、登记口,如果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话,可以选对应航站楼的一个主要(显眼、或者被认为具有代表性的)(艺术)装饰或者主厅全景(白云的有一号航站楼出发大厅中庭、二号航站楼出发大厅中庭、三号航站楼出发大厅“飞行的种子”艺术装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7月5日 (日) 08:09 (UTC)
- 近期中国大陆收紧了对无人机的管控,所以要拍摄机场俯瞰全景的话可能难度会增大。Cwek君指出的其他结构的拍摄难度不大(在此基础上可以加一个停机坪),我也比较认同,基本上拍摄的结构图片能覆盖从值机到登机到降落的全流程即可。另外我认为“航空公司与航点”也应该有图片,即起飞/降落/停靠在该机场的飞机的图片(客机/货机至少各一张),就是飞机的拍摄可能对摄影技术要求比较高(5月的时候去虹桥机场踩点拍出来的成片都不是很理想……),可以作为附加项而不是必选项。--4084470 0.smil (投稿记录·噶讪胡) 2026年7月7日 (二) 08:46 (UTC)
- “空中拍摄的机场俯瞰全景”大部分是乘客乘飞机准备降落或者起飞时往窗外拍摄才有机会看到,或者专门航拍;无人机也可以,但问题是,机场你放无人机升空——想作死吗
囧rz……,属于“有则有、无则无也没办法的”,其他地面结构能方便拍摄有则最好,而且难度不算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7月7日 (二) 09:20 (UTC)
關於「東門站 (深圳市)」條目的申訴
小破孩系列词条草稿编写协助
请求广大对这种领域有经验的维基人协助我编辑、扩充和完善该词条。 词条链接--小破孩(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12:06 (UTC)
- 以下链接的部分可靠内容和附带拥有可靠信息的网页可供吸取并引入。
- 百度百科上该词条的链接--小破孩(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12:10 (UTC)
關於NHK系列條目的用語翻譯
中文wiki的NHK相關條目,目前都是採用中國大陸用語翻譯,如「NHK第一套广播」(NHK R1)、「NHK第二套广播」(NHK R2)。以NHK R1為例,對應台灣、香港的繁體中文翻譯,應為「NHK廣播一台」或「NHK廣播第一台」,此類範例可參考台灣公視與香港電台對旗下頻道的命名方式。但因NHK提供的企業資料只有簡體中文資料,囿於WP:NOR方針,我之前的修改都被簡體字用戶回退,特此尋求解決方法。--bigmorr -一起往前走- 2026年7月12日 (日) 11:41 (UTC)
- 类推而得吗。用足够的可靠来源证明,未见得必须用NHK官方来源。--YFdyh000(留言) 2026年7月12日 (日) 18:49 (UTC)
- 我搜尋了一下,目前關於「廣播1台」比較有參考性的資料,是佐藤健所屬經紀公司網站的一則公告消息(https://co-lavo.co.jp/zh-TW/takerusatoh/12153/ ),至於「廣播2台」就沒找到了。
- 其實這兩個條目創建時,是由@User:Dnssgh命名為「NHK廣播第1頻率」以及「NHK廣播第2頻率」。由於「第○○套廣播」真的不是台灣與港澳地區的習慣用語,在條目名稱的繁簡轉換上,或許可以考慮適用NC:先到先得原則。但我個人而言,還是比較支持在符合wiki相關方針指引之下,將繁體轉換以「廣播○○台」命名。--bigmorr -一起往前走- 2026年7月12日 (日) 23:09 (UTC)

